常見Q&A

外籍看護常見問題

  1. 被照顧者經評估後,開具巴氏量表或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書且結果符合以下任一情形:

   (1)未滿80歲,有全日照護需要

   (2)年滿80歲至未滿85歲,有嚴重依賴照護需要或全日照顧需要

   (3)年滿85歲以上,有輕度以上依賴照護需要

  1. 符合以下任一情形可免經巴氏量表評估,即符合聘雇資格:

   (1)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手冊),且符合14項特定障礙類別之一,詳細內容請見[我要申請>外籍看護]

   (2)使用長照2.0服務(居家、日間照顧或家庭托顧服務)持續6個月以上

   (3)經神經內科或精神科專科醫師評估,失智症輕度以上(CDR量表≥1)

☆亦可點選「我要申請」的頁面,或歡迎洽詢免付費電話0800-55-88-00,我們可為您提供更詳細的說明!

申請流程包含政府機關的辦件、履歷招工、相關機構認證等文件處理過程。

若委託仲介申請外籍看護,引進及代辦作業皆由我們協助處理,我們將協助雇主媒合人選後,透過視訊或親訪的方式進行面試,確認選出適合的外籍看護後,就會由國外引進或國內承接方式進行辦理。

  1. 以國外引進來說,辦件到入境大約需3個月左右。
  2. 國內承接則會透過勞動部的「移工轉換專區」尋找正在等轉出的外國人或由仲介公司現況有要轉出的外國人,挑選符合條件的人選進行面談及確定,時程須依實際媒合為主。

我們會依您所開出的被照顧者之照護需求,先行過濾國外仲介公司提供的人才條件是否符合,篩選後再安排您進行線上視訊面試,最後由您決定合適的人選。

我們在印尼當地會有專門的訓練中心,包括基礎中文、生活家事及照顧病人等相關課程,通常有2~3個月的訓練時間,並通過母國政府認證考試合格,亦針對台灣家庭習性,模擬設計學習環境,更能符合台灣雇主的需求,縮短來台之後的不適應期。

  1. 家中是否有足夠且合適的生活空間能提供外籍看護休息。 
  2. 有些長者可能因語言溝通困難或擔心帶來不便而排斥,是否願意接受也是重要的考量。
  3. 外籍看護在宗教信仰與飲食習慣可能與台灣不同,雇主能否事先理解與包容,並提供友善的工作環境。
  4. 剛來台的外籍看護大多對於中文都只有非常簡單的聽說程度,所以語言方面也需耐心溝通與適應。
  • 第一次申辦:
    • 委任人力仲介聘僱之登記費及介紹費、服務費、辦件規費(文件驗證費等)費用
  • 每月:
    • 基本工資:20,000元/月(2025年),加班費另計(以一週一天計,$667元/天)
    • 健保費
    • 職業災害保險費
    • 就業安定費
    • 伙食津貼(如不供餐,需補助)
  • 每年:
    • 仲介服務費(每年2,000元,三年6,000元)
    • 意外保險費(外籍家庭看護無需加勞保,但依勞動契約規定雇主應為其投保意外保險,可自行投保或由仲介代保)

☆補助資訊:依勞動部現行公告,符合低收入或中低收入資格的家庭可申請政府補助!

  • 申請資格:
  1. 符合社會救助法規定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
  2. 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領取生活補助費
  3. 依老人福利法領取中低收入生活津貼
  • 申請日期:
  1.  有效聘僱期間為111年8月10日至114年8月9日之間者
  2. 最晚於114年8月11日前提出
  • 補助金額:
  1. 每月3,000元,最多補助3年(最高108,000元)

外籍看護並沒有正式的「試用期」,但雇主與外籍看護雙方在工作初期可以透過適應與磨合來評估是否合適。一旦聘僱合約生效,即適用完整的聘僱合約,不能因「試用不合格」為由單方面終止合約。

多年來傑報外國人看護服務為勞動部評分私立就服機構評鑑A級,全方位滿足客戶在外國人人力上的需求,積極布局拓展服務範圍,提供「外籍家庭看護工、外籍幫傭」業務。針對外國人素質及品質更為要求,透過當地專門的訓練中心,落實基礎中文學習、家事及照護等相關課程,並須通過母國政府認證考試合格,依照台灣家庭環境設計,加強重點學習。藉由傑報在人力服務近30餘年的專業經驗,提供務實可靠的有力支持,期望成為客戶在長期照護上的好夥伴、好幫手。

詳情請見https://care.jbjob.com.twFB官網,也可洽詢免付費電話0800-55-88-00,我們為您提供更詳細的說明與規劃!

  1. 雇主或仲介可以協助下載網路免費的印尼版日常生活用語中文教學,提升學習中文速度,例如生活起居、照護相關詞彙。

  2. 下載翻譯APP進行即時溝通,如Google翻譯、LINE翻譯等。同時,雇主可在日常用簡單的語句耐心重複,並多給予肯定鼓勵,增加看護開口說中文的自信與學習力。
  1. 提供清楚的工作指示:使用簡單易懂的語言,搭配圖片或影片示範。
  2. 建立工作流程與提醒機制:利用白板或記事本記錄重要事項,如:用藥時間、飲食需求等。
  3. 加強培訓與實際演練:觀看相關的照護教學影片,如:「居家照顧指導系列」等。
  4. 耐心溝通與鼓勵:若有錯誤,溫和地指正並示範正確方式,並給予適當的鼓勵,提升自信心。
  5. 建立獎勵制度:設定小目標,例如連續一週未遺漏重要事項,就給予小獎勵,如休息時間延長。
  6. 確認語言理解問題:若是因為語言問題造成記憶錯誤,可提供對應語言的筆記本或翻譯App協助。
  7. 若多次提醒仍未改善,可聯絡仲介協助勸導,甚至安排進一步的行為調整。
  1. 設定並明確說明可用手機的時間規範,例如午休時間、晚間休息時

  2. 若講電話聲音過大,可請她在房間或戶外通話,並提醒降低音

  3. 適時安排她在休息時聯絡家人,舒緩思鄉情緒

  4. 若多次提醒仍未改善,可聯絡仲介協助勸導,甚至安排進一步的行為調整

雇主聘僱前,仲介公司應主動說明外籍看護因宗教信仰需要祈禱和提供安靜且合適的空間(正常一天5次,一次約5-10分鐘),取得雇主的認同。

  1. 可運用政府資源(例如:身心障礙者、長照2.0輔具與居家無障礙或低收入戶等具身分資格補助)或自購購買輔助器材

  2. 拍攝實際照護操作影片,讓外籍看護可以重複觀看學習
  1. 仲介應提供雇主看護餐食相關習慣,了解對看護飲食的習慣或禁忌(例如:部分印籍看護可能是回教徒,不能吃豬肉)。

  2. 協助購賣她所需要的食材,能讓她可自行購買或煮食家鄉菜。

  3. 鼓勵嘗試台灣的食物,例如麵條、米飯等,幫助逐漸適應新的飲食習慣。

建議看護多層次穿衣方法,根據室內外溫差增減衣物。同時提醒注意補水和保暖,也可提供暖暖包、保暖衣物等,協助適應環境。

  1. 清楚告知具體要求,如:哪些地方需要打掃?(廚房、浴室、客廳、房間等)、多久清潔一次?(每天掃地、每週擦窗等)、細節要注意?(馬桶內外都要刷、地板要拖乾等),可用圖片或影片示範一次,讓她了解您的標準。

  2. 教導正確使用清潔工具,例如,洗碗機、吸塵器或掃地機器人等。

  3. 觀察是否為態度問題,多次提醒仍未改善,可以聯繫仲介公司協助處理。

不可以喔。如將合法申請的外籍看護或幫傭借他人使用,您將違反就業服務法第57條第2款「不得以本人名義聘僱外國人為他人工作」處罰鍰15萬元至75萬元。

1.確認解約原因:了解看護提早解約的原因,例如家庭因素、工作適應問題、健康狀況或其他個人因素。

2.溝通與協商:若雇主希望挽留,可以與看護進行溝通,討論是否能改善工作條件,或提供其他協助。

3.依法處理合約終止:根據勞動法規,應確認合約中的解約條款,並依規定處理後續事宜。

4.解約回國或轉換雇主:仲介協助處理後續安排進行相關手續。

依據勞動合約內容及相關規定處理;其機票費用支付規則如下:

  1. 合約期滿(一般為3年):機票由雇主負擔

  2. 看護自行離職或提前解約(非雇主因素):若看護主動要求離職或違反契約提前解約,機票費通常由看護自行負擔。但若雙方協議雇主支付,則依協商結果辦理。

  3. 雇主提前解僱(雇主主動解約):若雇主提前解約,則機票費用一般仍由雇主支付,除非勞動部另有裁定。
  1. 先與看護進行溝通,給予改善機會,透過提醒、指導或培訓來提升工作能力。

  2. 確認解僱是否符合法規及符合以下合理原因,例如有重大過失、無法勝任工作,且經過指導仍無改善或違反勞動契約內容等。

  3. 通知仲介公司,依合約規範處理後續轉出或遣返手續,以免違反勞動法規。

可以;雇主得免經勞動部許可,逕調派所聘僱之外籍工作者隨同被看護者從事家庭看護工作。

家庭看護工調派工作地點,通報與否須視情況而定:

  • 免經勞動部許可: 隨同被看護者至雇主或他人住(居)所、醫療院所照顧被看護者
  • 需經勞動部許可: 調派至醫療院所附設的護理之家、慢性病床、呼吸照顧病床照料被看護者,每次調派期間以6個月為限,期滿後可申請延長,惟3年內累計調派期間不得超過18個月。

☆提醒您!可事先詢問照護機構是否允許外籍看護隨同照顧,不是每家機構都有開放的喔!

當被看護者往生,聘僱許可也將同步失效,依照規定雇主要辦理通報並進行轉出作業,雇主應特別留意時程,以防受罰!

  • 通報勞動部⇒自被看護者往生事實發生日30日內向勞動部辦理通報
  • 辦理移工轉出⇒收到廢止聘僱許可函14日內依據看護意願協助轉換雇主或返回母國

☆若有其他符合親等資格及申請條件之被照顧人,也可變更被看護者將看護留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