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快樂,俗話說「初一早、初二早,初三睏到飽」
大年初三,大家有帶長輩出門走春嗎?

傑報分享兩個有關出門走春的相關案例~

案例一:
被照顧者不便外出,可以留下外籍看護在家照顧被照顧者嗎?

『可以!』若僅剩外籍看護與被照顧人在家,應交代相關注意事項,如:不得任意開門、按時餵藥、隨時留意被照顧者身體狀況等。

案例二:
全家人出遊走春 可以指派外籍看護在家留守嗎?

不行!』外籍看護的主要工作內容為照顧被照顧者,交派外籍看護顧家,已經違反就服法第57條第3款之規定「指派所聘僱之外國人從事許可以外之工作。」將處以3萬至15萬的罰鍰並限期改善,否則廢止其招募許可及聘僱許可之一或全部。切勿因為一時的便利而以身試法!